“安全帽补贴” 不能豁免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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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补贴” 不能豁免安全责任

发布时间:2021-07-07 12:50:32

 何勇海

对一些地方的工人而言,想从企业那里顺利领到一顶安全帽并不容易。一些工地现在“流行”发放安全帽补贴、劳保用品补贴,宁可多发补贴,也要让工人自行购买安全帽。(7月5日《工人日报》)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是工人头顶的“生命屏障”。为什么一些企业宁可多发补贴,也要让工人自己买安全帽?原来对企业而言,买安全帽的钱并不是一笔大的成本负担,安全帽背后的安全责任才是最大的“负担”,因为包括安全帽在内的劳保用品种类繁多,品质千差万别,什么样的安全帽能达到安全标准,企业采购人员自己心里都没底,便把这个“麻烦事儿”转嫁给工人。

企业采购人员尚且对安全帽的安全标准心里没底,更别说普通工人,他们自行采购同样有质量焦虑。企业都担不起安全责任,普通工人如何担得起?从报道来看,有的工人安全意识淡薄,为了节省20元安全帽补贴,买了一顶11元的安全帽,“净赚”9元,后果更为堪忧。

安全帽补贴背后是企业不敢担、不愿担的安全责任。实际上,安全生产的责任不会因为安全帽是谁买的,就让谁买单。让工人自行采购安全帽是为图省事,但安全生产责任却省不掉。根据《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企业发补贴让工人自行购买安全帽,不仅甩不掉肩上的安全生产责任,反而会把自己推向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境地。

当然,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建立完善原料进厂查验、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以及产品质量追溯等制度,全面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并严肃打击制假黑窝点;加大对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采购进场监管,禁止质量不合格、资料不齐全或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劳动现场。对工矿企业和建筑单位强化督促检查,对小小安全帽都要节约成本的企业,要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