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初入职场,需要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新媒体

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开抖音扫一扫
打开微博扫一扫
首页 内容详情

毕业生初入职场,需要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1-08-03 10:23:48

小田通过江苏工会12351网上法律服务站咨询:我是某工程学院的应届毕业生,5月底我被一家建筑公司录用,岗位为预算,公司、学校与我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6月1日我到公司上班,公司人力资源李经理告知我,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工资4200元,劳动合同期限及转正后工资等试用期考核过后再定。近期,我找到李经理,提出我工作快2个月了,请单位和我签劳动合同。李经理回复我,已经签了三方协议,不需要再签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定要签,则需要缴纳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防止我中途离职。请问,公司的做法对不对?

又到了毕业季,众多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告别校园,走进职场,进入社会。然而,在当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由于一些毕业生们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社会经验尚浅,现实中仍然存在用人单位侵害他们合法权益的情形。正如田同学遇到的情况,某建筑公司至少存在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约定试用期、违法收取保证金等违法行为。

“三方协议”≠劳动合同

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各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用于解决毕业生就业、户籍、档案等一系列问题。而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在签约主体、约定内容、法律效力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三方协议”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

小田进入建筑公司工作已近2个月,公司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要向小田支付双倍月薪。

试用期可以随意约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要依法约定,并遵循以下规则:一是试用期长短有限制。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二是试用期约定次数有限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三是特殊情况下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或者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四是试用期内劳动者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法定理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

建筑公司与小田只约定了4个月的试用期,却未明确劳动合同期限,这种做法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双方在书面劳动合同中应补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否则4个月的试用期就不合法。

保证金、违约金,用人单位想收就能收?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招录应届毕业生时,有时会要求他们交纳押金、保证金、风险金、培训费等费用,或者以代存、代管名义扣押他们的身份证、毕业者、从业资质证等证件。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届毕业生们要勇敢的拒绝,必要时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将证件、费用等退还毕业生,对于收取财物的行为要同时处以罚款处罚。

关于违约金能否约定,法律规定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及相应违约金;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及相应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理由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建筑公司要求小田缴纳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是不合法的,小田有权拒绝。

 江苏省总工会公职律师  董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