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总为职工创业搭建“金融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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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总为职工创业搭建“金融桥”

发布时间:2021-08-20 09:22:16

三方签署《“镇工惠”职工创业贷款合作协议》

镇江市总为职工创业搭建“金融桥”

本报讯 (通讯员 李飞 记者 范翊)日前,镇江市总工会副主席解军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行长助理李晨,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徐茂林,代表三家单位共同签署了《“镇工惠”职工创业贷款合作协议》,为该市有创业能力、创业基础、创业条件的职工个人提供了利好政策,架起了职工、小微企业、银行之间的“金融桥梁”。

为职工创业提供更优质、更实在的服务,是镇江市总工会响应该市市委市政府创业型城市建设的号召,逐步建立完善创新创业扶持工作体系的重要探索。“职工创业面临初创资金少、门路窄的痛点。虽然社会上也有各种贷款途径,但往往是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工会要尝试在源头上为他们提供帮助。”解军英说,镇江的方案充分吸收了省内兄弟城市的可取之处,并经过多轮洽谈、科学制定而成,工会元素鲜明,为更多能创业、想创业的职工群体开启了创业之门。

这份协议最大的特色是办理便捷、工会补贴。由市总工会向银行提供人员名单,由银行与客户对接,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即可将款项全额打入申请人账户。对获得创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个人,在贷款按期偿还本息后次月,市总工会按保费金额的100%给予保费补贴;以抵押贷款的方式在银行贷款,在贷款按期偿还本息后次月,市总工会按确定扶持贷款金额的3.75%给予利息补贴。为此,镇江市总设立职工创业小额贷款专项补贴资金100万元。

据了解,这项政策主要适用于获评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其配偶或子女;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及其配偶或子女;被市(县、区)总工会评为“职工创业示范基地”的法定代表人和“职工创业先进个人”等。单个贷款金额每年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劳模等先进群体创业首次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带动3至5人就业的为30万元,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则为5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涉农产业的劳模或创业先进个人最长为2年,也体现了助力“乡村振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