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巧借联动机制 化解境外劳务派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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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巧借联动机制 化解境外劳务派遣纠纷

发布时间:2021-09-03 09:26:09

【案件概要】

许某宏等71人系海安市及周边市县的农民工,2019年9月中旬被派遣至沙特阿拉伯,在南通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建的某工地从事建筑瓦工、木工等工作。2020年2月起,因建筑方资金出现问题,致该项目工程停工。2020年4月,沙特阿拉伯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该工地遂持续处于停工状态。2020年8月中旬,许某宏等被安排返回国内,经隔离后到公司要求其支付出国期间的停工工资差额及退回押金(保证金)等,遭公司拒绝。

【援助经过】

2020年8月29日许某宏等数十余人到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经初步接待后,安排江苏伯策律师事务所张振华律师为他们提供引导并具体承办。因涉及人数较多,法援中心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市司法局和市总工会。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与工人代表联系。经了解,公司与许某宏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在沙特期间,每人每日工资为500元-600元,如每月停工超过10日,停工工资为200元/日。在出国时,公司向每人收取了数额不等的押金(保证金)。2020年2月至4月期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卢某在微信工作群中承诺:“休息补助约定200元人民币/天”“押金回家退”。但实际上,公司只按200元/天的标准支付20天的停工工资。回国时,公司退还了部分工人的保证金。

承办律师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总工会法工部进行了案件情况的沟通,认为公司不应该收取农民工的保证金,现在应当退回,同时应当足额支付停工期间工资。市总工会指出要尽快收集证据,依法为农民工维权。承办律师通过农民工代表及维权微信群向每名农民工收集劳务合同、保证金收据以及在沙特工作期间的相关证据,为71位受援人向海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本案中,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承办律师通过当面协商、电话联系、农民工维权微信群等方式与农民工代表及工人们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带工人代表多次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陈述农民工的诉求、事实与理由。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多次召集申请人、承办律师、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期间,公司仅同意退回38名农民工的押金,因他们在回国时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故不再支付停工工资的差额,也不认可其他33名农民工的要求。随后,38名受援人同意公司意见并撤回了仲裁申请。

根据海安职工维权“六位一体”机制,召开了市总工会、人社局、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公司代表等人员参加的案件协商会。承办律师表示,结合双方合同及相关证据,单位应当退还收取的押金,补足停工期间的工资差额,希望双方尽快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到位。律师的意见得到了参会的法院、检察院、总工会等人员的认可。公司代表承诺慎重研究,争取尽快达成协议。

2021年1月25日,经多方充分沟通协商,公司与农民工分别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支付33人保证金、停工工资差额计31.5万元,本起法律援助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案件点评】

本案涉及工资、保证金等法律问题,农民工人数较多,各人的情况不尽相同,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通过职工维权联动机制,商请相关部门介入和参与多次协商,促使公司与农民工们通过和解和仲裁调解解决问题,劳资双方都比较满意。承办律师通过政策法律宣传,从证据着手,以解决劳动者实际困境为出发点,说服公司与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义务,通过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海安市司法局 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