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还能索要双倍工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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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还能索要双倍工资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1-09-07 09:06:42

劳动合同到期后,一般有续签、不续签或者默认以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等情况,无论哪一种情形,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很可能会引发争议。

合同到期未续签,离职后要求赔偿

2018年12月3日,孟某与所在保安公司的第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后,保安公司未及时与孟某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孟某继续工作至2020年12月。期间,保安公司曾通知孟某续签劳动合同,被其拒绝。

2020年12月25日,孟某主动提出离职,并在员工自愿离职申请表上签字,离职原因注明为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离职后,孟某第一时间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在法庭上,公司辩称,解除劳动合同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孟某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孟某属于自愿离职,并提出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孟某则认为,劳动合同未续签只是结果,未续签的真正原因是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在向公司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才决定辞职不干。那么,孟某的诉求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必须续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至于下一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下,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拥有主动选择权。

但也有三种情形,劳动者拥有主动选择权,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仅要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而且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这三种情形分别是: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此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续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因拒签而未签,能索要双倍工资吗

只要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拒绝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事后,又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如何处理这类争议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将此类争议的处理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自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种情形,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第三种情形,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合同期满次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相应月份的应发工资为标准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已发部分扣除),并视为自合同期满次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处置这类劳动合同期满因各种原因导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争议,法律上并没有将它与第一次用工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争议作出区分,都判定属于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争议。合同期满后没有及时续签而继续用工,就属于事实用工。合同期满未续订劳动合同的第一天,即为事实用工起算之日。

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关于索要双倍工资,有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也就是说,即使符合双倍工资的追索条件,如劳动者没有及时追索,超过应当追索之日起最长一年的仲裁时效,除非有证据证明追索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有中止或中断等情形外,就会失去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

继续留用拒签的劳动者,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的程序是书面通知、及时补订、书面终止。但是,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不少企业,尤其是县域以下的非公小企业,出于招工难、想留人、嫌麻烦、不想缴纳社保或者法律观念淡薄等原因,仍然留用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埋下重重隐患。

用人单位继续留用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至少存在三方面的法律风险:

一是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只要用人单位继续留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有可能面临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的风险,就算劳动者提交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申请或者承诺不追究用人单位责任的,也无法对抗法律规定。

二是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或劳动者原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是全额承担工伤赔偿费的法律风险。如果因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此间劳动者发生工伤,单位要全额承担工伤赔偿。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重要证据。对于劳动者而言,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而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可能会因为缺乏证据陷入维权困境。

本案中,孟某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以实际行动默认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公司为孟某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孟某在没有证据证明其新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条件的情况下不同意续签,单位遂终止劳动关系。孟某主张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其主张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经两年,超过仲裁时效;孟某主张经济补偿金,自己又在自愿离职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其认为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导致自己主动辞职,却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据此,孟某的这两项诉求均未能得到法院支持。

 易怀丽 刘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