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管理宜堵更宜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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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管理宜堵更宜疏

发布时间:2021-09-08 09:04:16

张西流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部门获悉,北京市在前期设置7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便民服务点的基础上,于近日再次推出107家便民服务网点,方便群众“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截至目前,北京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数量达178家。(据新华社)

左冲右突的外卖骑手,风风火火的上班族,接娃心切的家长……当前,越来越多人加入了电动自行车“大军”。据工信部统计,2019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产量达2707.7万辆,社会保有量近3亿,位居世界第一。目前,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上升最快,每小时就有1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死亡。

如果城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不仅浪费资源,也损害了公众的利益。,一方面,容易让“禁电令”的动机,被市民理解为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趋利行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另一方面,不利于普及相关法规条文,难以让“禁电令”真正步入思想认同、执法跟进的良性运行轨道。一纸“禁电令”,始终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不仅损害了生产企业的利益,而且违背了交通便民的初衷。

相比之下,北京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疏导式管理,并提供“一站式”服务。根据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民置换新车,可优先选择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所有便民服务点不局限于登记本店销售车辆,在其他门店购买的车辆也可办理登记上牌。截至目前,北京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数量达178家。

电动自行车管理,宜堵更宜疏。2018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有了新规定,应根据新形势,重新审视研究是否与时俱进修订法规,从国家层面考虑统一制定相关规定。应综合考虑安全性和便捷性两方面因素,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但必须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

首先,不妨推广北京做法,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办证、目录等专项管理。特别是实行“双限”管理。其一是“限行”,应在城市交通主干道做出电动自行车“限行”规定。其二是“限速”,治理电动自行车超速行为,应成为遏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有力掣肘。此外还要加强普法。一些市民之所以会违反交通法规,超速行驶电动自行车,就是因为他们不知法、不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