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进一步规范新业态领域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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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进一步规范新业态领域用工形式

发布时间:2021-09-17 07:11:34

本报讯 (通讯员 钱茹冰)近日,苏州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出台《苏州市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规范新业态领域用工形式,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近年来,以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送餐为主要形式的新业态用工逐渐兴起,吸纳了大量人员就业,提升了群众生活便利度,但与传统用工方式相比也发生很大变化。《指引》全面部署了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中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举措。从支持和规范新业态领域多样化的劳动用工形式,合理安排新业态领域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进一步强化新业态领域劳动报酬支付主体责任,积极扩大新业态领域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大力推进新业态领域集体协商,持续加强新业态领域劳动权益维护等六个方面进行部署,既包含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各个方面,也覆盖了人社、工会部门的各项职责,重点突出、覆盖面广。

“《指引》的出台对促进平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中的独特作用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陈钰根说。

据了解,各级工会将根据《指引》要求,发挥工会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权益方面独特作用。首先是加强工会组建。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是工会维护其权益的基础性工作,应放在突出地位。其次是推进集体协商。通过集体协商推动确定合理的工作时间、计件单价、订单分配制度等内容,将集体协商作为改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条件的重要途径。此外,扩大保险覆盖。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突出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过长、职业伤害缺乏保障等,应推动加快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为劳动者职业伤害提供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