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需要 更多的政策关爱和呵护

新媒体

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开抖音扫一扫
打开微博扫一扫
首页 内容详情

灵活就业需要 更多的政策关爱和呵护

发布时间:2021-09-30 08:57:09

吴学安

近日,江苏宿迁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结合一体化信息系统优化办理程序、精简业务资料;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实现业务办理“免申报”,让劳动者享受“政策到家”的“三心”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已为16981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113.46万元,其中“免申报”人员2066人、430.14万元(中工网2021年9月29日)。

所谓“灵活就业”,就是不同于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就业,其劳动方式包括依存互联网新平台的非标准就业、打零工、自我雇佣等多种形式。正是这种基于可以兼职、可以合伙、也可以单干的多样就业形态,降低了“就业”概念的门槛,拓展了劳动者谋生的范围,能够吸纳更多劳动者从业,从而为稳就业、保民生提供坚实保障。

目前,全国以外卖骑手、快递小哥、家政人员为代表的灵活就业人员约有2亿,他们中绝大多数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出现工作伤亡,个人与家庭容易遭受巨大冲击。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高涨,工伤保险基金也存在较大结余,但因三大政策障碍导致他们被挡在参保门外。

支持灵活就业,既需要真金白银的政策帮扶,更需要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理顺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至关重要。一方面,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定义新的灵活就业范围,将快递、网约、家政等各类新型就业形态纳入其中。同时,在就业管理和失业工伤保障以及职业培训方面要对灵活就业作出相应规定;另一方面,在从业人员医疗、养老、房租、子女入学等方面加以更多呵护,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便捷享受“五险一金”及各项地方政策,最大程度发挥出“互联网+”在灵活就业上的蓄水池作用。

作为有别于传统就业模式的新业态,灵活就业在促进就业、拉动经济、稳定社会等方面有着巨大潜力和特殊优势。探索完善灵活就业保障与城镇职工保险的衔接,打通制度障碍,进一步提升就业灵活度、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为“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及个体劳动者提供更多的政策关爱和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