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督更“刚性”,南京人大创新使用“两张表”
发布时间:2021-10-13 08:48:04
本报讯 (通讯员 肖日东 黄方旻 记者 陶睿) 7月中旬,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发出《关于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附发一张意见条目表,该谁落实清清楚楚;与之对应,这几家单位9月中旬报送情况报告时,专报了一张落实清单表,如何落实一目了然。这是南京人大在审议意见书的条目式、清单式体例探索中创新推出的两张表,它们相互呼应、互为支撑,形成一个完整而紧实的监督闭环,赋予人大审议意见书刚性监督力。
今年6月底,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12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并在审议意见书的正文后面附发了一份条目表。这份表格将审议意见细化成13个条目、逐条分解给“一府两院”5家单位,同时明确了每条审议意见的落实时限和责任部门。《审议意见》要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联系,实现从单打独斗向一体化的转变,对虚假诉讼形成打击合力。接到《审议意见》后,南京市公、检、法、司四部门会商起草《关于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该实施意见已起草完成,征求了南京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意见,即将由四部门会签下发。
9月中旬,南京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在正文后面专报了一张清单表。这份清单表中,既有对13条审议意见的落实举措,还有具体的落实时限、责任部门,落实安排、推进时间一目了然。例如,审议意见提出,要拓宽社会监督参与渠道,通过设立虚假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制度等方式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责任单位为: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记者从各责任单位报送的落实清单表中看到,公、检、法、司4家单位围绕这一审议意见拿出一整套落实举措,包括共同研究虚假诉讼有奖举报制度,公安局、司法局拟在派出所、司法所等地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检察院利用检察院官网、12309检察热线等方式受理有关虚假诉讼举报申诉,法院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等。
据悉,审议意见条目式反馈、清单式落实这一创新做法将逐步在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中推广,以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的刚性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