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工伤保险“小险种” 维护人民群众“大利益”

新媒体

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开抖音扫一扫
打开微博扫一扫
首页 内容详情

聚焦工伤保险“小险种” 维护人民群众“大利益”

发布时间:2021-11-17 15:38:57

聚焦工伤保险“小险种” 维护人民群众“大利益”

——省人社厅持续完善省市县工伤业务条线无障碍协作机制

近年来,江苏人社部门积极联动财政、税务、法院、工会等部门,持续完善省、市、县工伤业务条线无障碍协作机制,全力推进降费减负、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等民生实事工程,切实通过做好工伤保险“小险种”,维护人民群众“大利益”。

截至2021年9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26.58万人,同比增长135.56万人,增幅6.48%,完成人社部下达的2021年度2138万人的任务。全省建筑工程项目参保率达到99.02%,参保扩面工作稳居全国前列。

聚焦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创新新思路

针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打破常规,拓展思路不断挖掘参保扩面新的增长点。

深化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危化品和建筑业等高风险领域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开展征缴稽核与劳动监察部门一体联动,督促应保未保人员参保。无锡、苏州等地打破部门壁垒,做到协作顺畅,促进参保跃升。

率先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达到215.4万人;率先出台并实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并根据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全省累计参保超过3.81万人;率先在泰州试点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开启“十四五”期间探索参保扩面新课题;率先在苏州吴江、太仓,常州、南通等地试点保障新型就业群体职业伤害风险,人社部也于今年将江苏列入全国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首批试点范围。

聚焦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开通新渠道

加强工伤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工作成果应用,全力保障工伤职工各项待遇及时准确落实到位,截至9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数13.10万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0.14万人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5.85亿元。

强化顶层设计。省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各地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工伤预防宣传培训亮点。盐城市、连云港市均按上年度征缴总收入的3%为标准支出预防费用,推进预防工作,培训人数大幅度增加;常州市积极探索全供应链协同工伤预防培训新模式,为中小微企业破解工伤预防“不想管”问题提供了新思路,预防效果特别显著。

深化管理创新。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全国首家明确将工伤职工核酸检测等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有效减轻工伤职工经济负担。率先启动建设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药品、诊疗、耗材和康复目录库,发挥工伤康复示范平台作用,加速推进康复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截至10月底,全省工伤预防培训人数14万人,超额完成10万人的目标任务,无锡工伤预防培训人数完成年度指标的212%,盐城达到326%,全省工伤预防费支出3093.69万元,同比增加419.69万元、增幅15.7%。

推行集中会商。建立工伤认定典型案例集中会商制度,组织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疑难案例评审会等,提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质量。组织无锡市建立苏锡常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共享机制,促进苏州与上海开展沪苏同城工伤康复合作,推动长三角三省一市在工伤保险资源共享、区域协作、异地协查等方面取得新进步。

聚焦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新机制

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各项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和经办服务体系,推动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提质增效。

常态防范工伤基金风险。开展全省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对基金备付能力低的统筹地区集中组织会诊,深入剖析基金收支状况、问题困难和影响因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组织力量稳步推进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工伤保险模块上线工作,开展工伤医疗联网实时结算,已办理业务3.8万件、金额4220万元。

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困难。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省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照人社部文件精神,全省再延续一年实施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在实施省统一费率基础上,8月至9月全省工伤保险费率又降低20%。截至9月底全省平均费率为0.52%,跟去年持平,共计减收企业工伤保险缴费9.59亿元,2019年以来累计减收89.08亿元,达到了暖企纾困、减轻负担的效果,为助力复工复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正常发展作出了贡献。

不断强化基金共济功能。组织省级统筹工作评估,全部统筹区均达到合格以上水平。及时上解省级储备金1.62亿元,对2020年底备付能力不足6个月的3家预算单位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下达省级储备金补助1.96亿元,弥补地方基金缺口,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林朝勇  刘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