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江苏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35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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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申请人占比九成

反家暴!江苏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356份

发布时间:2021-11-25 16:47:05

本报讯(记者 万森)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省高院联合省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苏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情况。记者获悉,截至2021年11月20日,江苏法院共计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1907件,签发人保令1356份,签发率达71%。

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表示,江苏法院从服务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指导理念之一,高度重视人保令案件审判工作。当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主要呈现三大特点:

总体态势平稳,违反人保令情况较少。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江苏法院切实履行制止施暴者、保护受害人的司法职责。从签发人保令的数量上来看, 2016年158份,2017年262份,2018年233份,2019年215份,2020年245份,2021年243份,总体态势平稳。人保令的实施效果良好,违反人保令的情况较少。截至目前,全省范围内仅有11起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当地法院分别视情况采取了训诫、罚款、拘留的处罚措施。

申请主体相对集中,配偶间家暴为主要形态。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主体上来看,妇女、儿童、老人受到身体条件、经济基础等因素的影响,是家暴的主要受害群体,数据显示,女性申请人比例约为90%。配偶间家暴仍是主要家暴形态,同时,也存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家暴、离婚后家暴、父母对子女家暴、子女对老人家暴的情形。

职能部门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逐渐涌现。近年来,妇联、公安等职能部门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逐渐涌现,其中,妇联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为39件,彰显了多方合力反对家暴的勇气和决心,对家暴“零容忍”的社会共识已逐步形成。

李玉生表示,反家暴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法院作为重要职能部门,以人保令案件为切入点,不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对接,争取支持,推进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矛盾联调,逐步构建起多机关支持、多部门配合、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的反家暴社会化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