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台奇葩“家规”,打错了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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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台奇葩“家规”,打错了算盘

发布时间:2021-11-26 11:29:39

胡建兵

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会为劳动者发工资、缴社保。那么,若企业规定因故未达到出勤要求,劳动者须自行缴纳社保,合法吗?记者了解到,为便于管理,部分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自行约定看似合理、实则违法的企业“家规”,包括“口头约定3个月试用期”“旷工1天扣3天工资”“培训缴纳押金”等。(11月25日《工人日报》)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需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但规章制度必须依法依规,应该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有的企业在规章细节上打算盘,企图让看似合理、实则违法的内容蒙混过关,这样的“家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容易引发劳动争议案件,给企业自身带来不利影响,可以说是打错了算盘。

对员工要严格管理,而这个严格也应有度,对于那些严重影响单位工作和声誉的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罚,决不手软。但法无授权不可为,有的用人单位规定“因故未达到出勤要求,劳动者须自行缴纳社保”“拒绝参加公司聚会被开除”“连上2次厕所被罚款”之类的奇葩规定。企业如果简单地不问青红皂白对员工处罚,那员工天天如坐针毡。不利于稳定员工队伍,不利于企业长远的发展。

企业“家规”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单位内部的劳动管理规则,它所规范的应该是与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有关的活动,不能约束劳动者个人生活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尊重员工的人格,保障员工体面劳动。广大劳动者也应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尽可能地积极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充分了解规章制度的内容。对一些具体的行为规定,比如关于工作时长等,劳动者在入职时就应该与用人单位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