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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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支招

发布时间:2022-01-21 08:56:41

补齐法律短板、强化多方责任、发挥群团作用……

政协委员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支招

本报讯(记者 王鑫)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这一群体用工关系复杂、就业灵活、流动性大,合法权益易受侵害,维权服务较为困难,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今年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束志明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重视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与保障。

束志明介绍说,目前徐州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35 万人,其中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4 个重点群体共有从业人员39252 人。调研发现,建会入会难、维权服务难、法律援助难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对的主要困难。

“建会入会难,体现在新就业群体劳动关系不清晰不明确,对原有建会入会模式提出挑战;分散流动的就业方式,与工会属地化组建和管理的传统方式不适应;线下难联系、线上难接触,入会途径不畅等方面。”束志明解释说,维权服务难是由于新就业形态群体流动性强、组织程度偏低。比如外卖员大多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仅有10%直接与用工平台签订合同,更没有五险保障,只有意外保险。法律援助难则是因为大部分劳动者未与企业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认定困难,也未购买相关的工伤保险。

面对日趋壮大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队伍,束志明建议补齐法律短板,强化多方责任,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做好新形态就业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和保障。首先要加快完善劳动基准法律法规。一方面在国家层面明确界定“新型就业群体”范围,扩展原有标准化劳动关系,更新用工关系界定;另一方面在充分考虑新业态就业特点的基础上,规范雇主责任,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要求,保障相关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其次要强化多方责任。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履行好法治保障、政策制定和引导监督的职责,从税收减免、培训及社保费用补贴等方面,支持企业采用并增加正规就业,监督企业合法用工;用人单位应落实好主体责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三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对平台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予以引导和规范,积极参与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推进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去年以来,徐州市分类开展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工会组建专项行动,先后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联合会6个、民营快递公司独立工会8家,发展会员3.08万名,开展各类关爱服务活动。“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入会建会和维权服务力度,年内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60家,为48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职工‘住院+意外伤害’互助保障等。”束志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