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新业态劳动者共享劳动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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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新业态劳动者共享劳动荣光

发布时间:2022-02-23 08:32:45

让更多新业态劳动者共享劳动荣光

何应洋

近日,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决定在今年“五一”节前夕,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2月10日工人日报)

对于评选对象,通知中的这一表述让人眼前一亮:“要体现时代特征,注意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近年来,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兴起,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度增长。《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平台带动的就业人数约为8400万人,同比增长约7.7%。

与传统就业方式有所不同,新就业形态因其门槛低、容量大、自由度高、灵活性好等特点,为灵活从业人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已成为当下吸纳就业的一大“蓄水池”,在稳就业保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便捷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有效缓解了城镇就业压力,给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对其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却相对滞后。为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去年以来,人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先后联合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全国总工会也印发《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就如何保障这一群体的劳动权益作出制度安排、提出具体要求。最新修改的《工会法》也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这一系列法律政策的落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了劳动权益“保护伞”。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我国劳动者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与传统就业形式的劳动者并无二致,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同样光荣,所付出的劳动同样伟大,他们与其他劳动者一样,都是美好生活的奋斗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应当与传统就业群体一样共享属于劳动者的荣光。

今年,全总首次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推荐范围,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释放出“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一份职业都很光荣”的鲜明信号。只要是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褒奖。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根本上靠劳动、靠劳动者创造,无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我们始终都要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让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应有荣光,保障其合法权益,弘扬其劳动精神,彰显其社会价值,从而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出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