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法院:用足用好执行和解 妥善处理烦“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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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用足用好执行和解 妥善处理烦“薪”事

发布时间:2023-01-30 10:05:25

2022年,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共移送拒执犯罪线索14件17人,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件3人,3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1月17日下午,秦淮法院召开企业信用修复暨1+4专项行动、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工作成果,发布有关典型案例。

据秦淮法院执行局局长夏婕介绍,秦淮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以专项行动为执行工作抓手,创新构建“二三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据了解,1+4专项行动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

秦淮区2022年度累计退出失信企业1291家,退出失信案件数2453件,退出比例达98.36%,均位居南京市前列。秦淮法院执行局荣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并在全省法院1+4专项行动总结会上向全省法院作经验交流发言。

据了解,2022年,秦淮法院共移送拒执犯罪线索14件17人,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件3人。其中,“欠款近千万元仍炒股票、高消费,被判拒执罪”案例,被评为江苏法院“打击拒执强化执行威慑”十大典型案例。在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威慑下,秦淮法院2022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3573件,其中执行实施类案件9414件,同比去年上升24.7%;执行到位金额13.82亿元,同比去年上升16.19%。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执结率90.06%。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2起涉劳动报酬支付执行案件典型案例。

案例一:

用足用好执行和解,保市场主体护民生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秦淮法院陆续收到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48名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因公司拖欠工资,且未能按照劳动仲裁调解书按时履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除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若干工程车辆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因车辆上均设有高额抵押,无处置价值,申请执行人强烈要求将该公司移送破产处理。

法院进行现场调查后,查明该公司目前在承建城市重点基础工程,因施工车辆被查封无法继续作业已陷入经营困境。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促成还款期限的延长。被执行人在此期间亦积极筹措款项,至同年11月初,欠款近二百万元全部到位。法院也在第一时间安排了案款发放和车辆解封事宜。

【典型意义】

在涉市场主体的民生案件执行中,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当更加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的指示精神。在本案执行中,面对陷入经营困境的市场主体,秦淮法院并未选择“一破了之”,而是发挥执行法官的“大智慧”,用足用好执行和解等措施,实现了保市场主体和维护民生权益的双赢,为经济稳定,发展安全贡献了司法力量。

案例二:

劳企双护,解决大家的烦“薪”事

【基本案情】

陈某、傅某、熊某与南京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三案,根据秦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需支付3人工资15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向法院表示,其虽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并非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因该公司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导致其个人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严重影响了个人信誉和日常工作。公司也因遭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力支付上述款项。在执行法官的帮扶引导下,其主动出面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愿意以个人名义代公司偿还部分款项,申请执行人也表示理解,愿意不再就剩余款项继续执行,成功执结三起执行案件。

【典型意义】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面对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冲突对抗,通过约谈促成双方理解让步,让“互谅互让”成为主旋律,推动企业走出纷争之围,积厚向好之势,积极寻求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生存发展的平衡点,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记者 万森 通讯员 俞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