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美法官”王冬青的成长进阶路

新媒体

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开抖音扫一扫
打开微博扫一扫
首页 内容详情

“南京最美法官”王冬青的成长进阶路

发布时间:2023-02-24 11:13:01

记者 万森 通讯员 蒋子翘 高远

近期,王冬青获评“南京市第二届最美法官”。她曾带领团队研发的《家事案件裁判要素审查表》,成为她职业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就在一年多前,王冬青离开了家事审判条线,转岗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担任庭长。对她而言,新的岗位,新的挑战,新的成长。

办案子:心里总装着百姓

红花法庭审理辖区红花街道各类民商事案件,其中大部分案件涉及房屋租赁、装饰装修、房屋买卖、相邻关系、物业纠纷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纠纷。虽然与家事审判涉及情感类纠纷有所不同,但是这一类型案件同样与辖区百姓的民生利益休戚相关。

王冬青举例说,影响相邻关系的老房子漏水问题,在外人看来是小事,其实处理起来并不简单。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经常有老年人到红花法庭提起诉讼。

该类案件如果依照法律程序审理裁判,首先当事人得委托专业机构鉴定漏水原因,鉴定结果出来还需评估损失,涉及维修费用、装修、家具等损失的认定。

“从鉴定到评估,所产生的费用和时间成本,对老百姓来说是很难接受的。”王冬青称,这样一套程序走下来,成本特别高,而后随着诉讼成本的增加,矛盾进一步累积,法官后期调处和审判也会非常难。

“一次鉴定费高达几千块钱,最终评估确定下赔偿的数额可能还不到鉴定费一半多呢!”王冬青说,实践中,大多数时候,法官会更倾向于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在这位庭长看来,诉前调解程序处理这类纠纷便利快捷,既能在宽松的流程中妥善处理邻里关系,又能节省成本,避免矛盾扩大,做到案结事了。工作流程也不复杂:首先,在法官的指导下,人民调解员、法官助理带着有关机构的专业维修工程师,上门勘验现场;再由工程师给出漏水原因和修复建议,因为成本不高,又能尽快解决问题,老百姓一般都愿意接受调解。“有些老年人,有时情绪波动大,比较固执,坚持要评估鉴定的,法官也会继续跟进,更加细致耐心地做工作,几轮工作做下来,法官和老百姓对案件处理心中更有底了,官司也打得明明白白。”王冬青说。

重创新:基层的办法源于解决难题

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类型繁杂,也时常面临着一些新现象和新问题。

早在2017年,时任秦淮区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长的王冬青就带领团队,全面梳理了3106起家事案件,参考了2059份裁判文书,整合了47部家事法律法规,推出一套《家事案件裁判要素审查表》。该表适用于离婚、子女抚养、彩礼、继承、人身安全保护令等6大纠纷类别、24类民事案由,为全面开展家事案件要素式审判工作提供了崭新的裁判工具,并入选南京法院“十大基层创新项目”。

不过,对于眼下红花法庭审理的案件,王冬青却称不能照搬照套。“不太容易像家事案件那样进行类型化处理,许多不动产案件的裁判尺度还需要多花心思研究与把握。”

说起一起装修公司房屋代理买卖纠纷(俗称“房虫案”),王冬青坦承,有些交易类型是很新的,突破了合同法上的现行规定,在常规交易模式上翻新、加料,法官应用法律定性时会出现难度,定性不准适用法律就会走偏。

现实抑或永远走在法律法规制定的前面。法律与现实对应不上,此时就需要在裁判上作出大胆的突破。对于基层法院在这一领域的现实难点,王冬青表示,“国家政策的解读和上级法院典型案例裁判指导,对于处理一些新类型案件的影响是直接的。”

她甚至设想,法院系统可以开发更加实用的类案检索、政策索引和指导软件,譬如,输入“装修代理”“保底价”或“房虫”几个要素的关键字,上级法院的裁判尺度和相关政策规定就能呈现出来。裁判尺度统一,可避免基层法院同案不同判。

带队伍:管事比管人重要

成立于1996年的红花法庭,位于南京市重点项目南部新城区域。早先,这是一家独立的乡村法庭,后伴随城市改造拆迁,回到了秦淮法院本部。近年,南京打造南部新城,建设发展给地区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类涉不动产纠纷逐渐增多。该法庭回迁地方重启。

2021年9月,王冬青被任命为红花法庭庭长。

在王冬青带领下,红花法庭资深法官和年轻法官结队组合,着力整合辖区纠纷的类型化案件和裁判思维,正逐步走出了一条立足案件审判、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区域发展的新路径。

“三个80后,一个70后,两个60后。”在王冬青看来,老法官工作经验丰富,阅历丰厚,做当事人工作是一把好手,对于把握案件裁判方向特别准,而年轻法官则创新能力强,有干劲。

案多人少节奏快,王冬青也身处其中。年轻法官遇到的难题,这位庭长也时常遇到。说起社会矛盾和压力涌向法院,王冬青忍不住吁了一口气说,每个法官的压力不小,我要带领大家减压。

减压的不二法门:带头办案+方法指引。

每周,在她的组织下,红花法庭通过案件讨论会的方式,将类型化的案件进行总结,对个案规范,让大家形成共识。

王冬青一直认为,“管事比管人重要。”每个法官有自己裁判的方向、风格,规范裁判尺度不是为了改变人的个性,是为了给法官减压,让大家有更简便、更高效、更正确、更省力的方法可以遵循。

创品牌:“小法庭”的“大局观”

2008年工作以来,王冬青先后被评为江苏省优秀法官、南京市优秀法官、南京市三八红旗手、南京市巾帼岗位明星,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这次获评“南京市最美法官”,或是她人生进阶路线图上的一次显著标注。

据了解,王冬青早年在秦淮区法院研究室担任过宣传员,有过写普法文章的经历。也正是因为这段经历,让她将普法文章写作过渡到办案方法的总结,再过渡到工作方法的提炼乃至推动机制的形成。

同事们评价她“很能写”,还乐得分享,共同提高。

在给自家孩子辅导二年级课文《我要的是葫芦》时,王冬青顿悟一个道理:法官办案,不能只盯着“葫芦”快快长大,而要是盯着“葫芦”生长的环境,及时浇水、施肥、除虫。工作做到位了,“葫芦”自然就长大。

当下,重启红花法庭,打造司法审判服务品牌,领航者王冬青被寄予厚望。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为重点项目的建设保驾护航,‘小法庭’要有‘大局观’。”秦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守忠的话,王冬青熟记于心。

在挑战中练就啃下“硬骨头”本领,王冬青坚信“功到自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