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两代表一委员”所在企业设建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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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两代表一委员”所在企业设建会时限

发布时间:2023-03-22 08:54:42

徐州:“两代表一委员”所在企业设建会时限

至2025年底全面完成建会任务

本报讯(记者 胥明虎 通讯员 王峰 于鹿)3月21日,徐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新组织中“两代表一委员”所在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单独组建为主,区域共建、行业联建为辅,全力推进“两代表一委员”所在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形成党建引领、工建聚力、便民利企的良好局面,力争三年完成“两代表一委员”所在企业工会组建任务。

该《实施意见》由徐州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徐州市总工会、徐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下发。其中明确提出,2023年底完成建会任务数的90%,2024年底达到建会任务数的95%以上,2025年底全面完成建会任务,实现两新组织中“两代表一委员”所在企业组建工会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工作将着力从深入排摸、加强引导、分类指导和配强干部四个方面实施。

在深入排摸阶段,将按照属地建会原则,以企业负责人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管理人员中有“两代表一委员”的企业为重点,开展市、县(市、区)两级“两代表一委员”所在企业建会情况摸底排查,逐家登记造册,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工会组建计划。

加强引导,加大《工会法》的宣传力度,把《工会法》中关于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建会目标和宗旨向企业主讲明白、说清楚。通过领导干部谈心、挂钩联系帮扶、建会企业主现身说法等形式,让其充分了解组建工会组织的重要性,在思想上真正重视、在行动上自觉支持。同时,把企业主对工会组建工作的认识与支持力度作为评先评优、社会职务安排等的重要依据。

分类指导,运用灵活多样方式组建工会组织。以单独组建为主,区域共建、行业联建为辅,因地制宜设置工会组织。对职工人数达25人以上的,采取单独组建方式及时组建;对职工人数不足25人的企业,采取区域(行业)共建方式组建。《实施意见》还要求在工会组建中要高度重视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的选配工作,通过内部选优、上级选派、社会选聘、双向选择等途径,择优挑选思想政治素质好、懂经营会管理、善做群众工作的人员担任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探索设立党群工作服务窗口、人大代表议事工作室、政协议事工作室、党工指导员工作室等,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应有作用。

据徐州市总副主席王建民介绍,各县(市、区)和两新工委及其总工会具体承担调研指导、督查推动和帮助组建的职责,乡镇(街道)等覆盖单位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承担深入基层逐家排摸、因地制宜落实措施、分类指导抓好工会组建的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定期研商、共享信息,共同抓好两新组织中“两代表一委员”所在企业工会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