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维权难工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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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维权难工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发布时间:2023-03-22 09:42:29

■全省工会信访处理十大典型案例⑥

外来务工人员维权难工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案情概要】

2019年7月27日,女农民工程某与泰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2019年8月2日,程某在启东市启隆镇桃源里项目4号楼干活时,不慎从二层钢管架子上跌落。事故发生后,程某被送往医院进行医治,经诊断为:牙列缺损,牙槽骨缺损,右肱骨中段骨折。程某受到的事故伤害,被启东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2020年10月16日经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发生工伤后,劳务公司仅支付了程某部分医药费,拒绝赔偿其他费用。程某与公司就工伤待遇协调未果后,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依法赔偿相关工伤待遇的要求,经多次找公司理赔被拒。因程某怀孕,不在启东,委托其丈夫到启东市总工会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

接到程某的信访诉求后,启东市总工会第一时间了解核实案件基本情况,专门咨询工会法律顾问意见,召集相关职能部室,会商研究解决方案,并指派市总工会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李岩律师处理本案。李岩决定通过代理劳动仲裁的方式帮助程某争取各项权益。

2021年3月26日,李岩让程某到启东办理援助申请手续,当日再次详细了解案情,起草好仲裁申请书,代为申请仲裁。办完相关手续后,程某返回老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于2021年4月22日开庭审理本案,庭前仲裁员组织双方调解,因赔偿金额相差较大,调解未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再次组织开庭,于2021年5月18日作出裁决,裁决劳务公司支付程某停工留薪期工资35862.5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000元,护理费2625元,合计人民币58487.5元。由程某向社保机构申领其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处理结果】

仲裁裁决生效后,程某从社保机构领取到各项补助共计92188.8元。然而劳务公司需要支付的58487.5元,仅支付了受援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未支付。后在李岩提醒下,程某到银行打出明细,又多次询问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回复程某92188.8元包含了所有的赔偿款。为彻底弄清楚赔偿明细,李岩建议程某再来启东,到行政中心社保窗口查询。

程某到社保窗口查询后,发现92188.8元均由社保基金支付,劳务公司没有全部支付其应承担的部分。李岩帮助程某起草法院强制执行申请。2021年9月3日,程某将执行申请书交到启东市人民法院,启东市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21年10月12日将劳务公司未付的38487.5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至此,程某的各项工伤待遇均获得赔偿。

【点评】

近年来,启东市总工会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在市域设立“一个中心,两个工作站”的基础上,同步构建由10名职工法律援助律师+100名职工维权志愿者组成的服务网络,形成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和“10100”三级链条,实现区域范围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本信访案件的顺利解决,得益于市总工会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快速反应、高效办理,全程为信访诉求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商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知识欠缺、维权难的问题,有效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启东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