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签订首份“应急程序”《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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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签订首份“应急程序”《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发布时间:2023-06-08 09:53:36

本报讯(通讯员 卢克余 高亚 季宝华 秦志贵)为帮助企业缓解发展中遇到的困境,与企业共渡难关,近日,淮安市淮安区某企业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签订了2023年度“应急程序”《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这也是自5月1日《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施行后淮安市首份“应急程序”《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近日,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工会在走访企业中了解到,由于受疫情影响,这家企业国外订单大量减少,成本上升,这对于产品主要依靠出口的企业来说生存面临极大困难,企业老板有裁员100人的想法。对此,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工会相关负责人主动帮助施策出招,建议企业依据《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启用“应急程序”开展协商,暂时性降低职工工资标准,降低生产成本,引导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工会的这一建议,得到了企业采纳和职工认可。

为将这次集体协商做实做细,让职工知情、理解与认同,该企业工会向职工通报了企业经营情况,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随后,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工会负责人和集体协商指导员进企参与指导,职工方与企业方就职工薪酬、职级等级工资标准进行了紧急协商。在企业第二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上,与会职工代表就2023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展开讨论,最终表决通过并正式签订合同。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困难是暂时的,目前企业正在想方设法转变出口路径,一旦企业正常运转,立即恢复正常工资。

据了解,此次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严格按照《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中“应急程序”有关规定要求,突出“生存、发展”要素,将职工工资与企业当前的生产状况挂钩,以职工每月不低于政府最低工资标准为底线,保障职工个人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