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对欠薪顽疾“冬病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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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对欠薪顽疾“冬病夏治”

发布时间:2023-09-04 10:19:40

建立“负面清单” 开出“三剂药方”

滨海县对欠薪顽疾“冬病夏治”

“公司拖欠我5300元工资,讨要几次无果,县里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我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这次行动帮我解决了讨薪难题。”滨海县某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炳章说。

滨海县总工会针对少数建设工程企业存在的欠薪问题,联合县住建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从6月开始,在全县深入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对少数企业的欠薪问题,由年终集中整治改为“冬病夏治”,从小抓起,从早做实,减少欠薪日积月累,避免解决欠薪问题难度增大。

“按照按月足额、月结月清的要求,采取建立‘负面清单’、限制市场准入、取消施工资质等措施,推动预防欠薪落细落实。”滨海县总工会副主席徐立才说,总承包企业实名制考勤信息与工资发放信息要做到每月与工时考勤比对,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项目总承包企业应及时将工资结算清单送达开设专用账户的银行,银行及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如不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未按月提供经农民工签字的工资支付表的,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负面清单”;全面推进和实施“农民工工资结清付清确认书”机制,工程结束后和施工期间离场人员工资结清付清后,应签订《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结清付清确认书》,确保工资支付保障落实到位,不断完善预警监测机制。

县住建局定期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大数据汇集、梳理,对在建工程未按时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专项预警,限时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建设单位,依法责令项目停工并处罚款,人社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理。造成欠薪的,要求建设单位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将依法予以通报、限制市场准入、扣除项目和企业对应信用分,记入信用档案,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将依法申请降低或取消施工资质。县某建设工程公司现有308名农民工,共有4个在手工程,总投8000多万元。由于周转资金困难,垫支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500余万元。被列入欠薪“负面清单”后,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到8月中旬,所欠垫支农民工工资全部整改到位,避免了施工资质被取消。

据统计,自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以来,共向37个欠薪企业发出预警提示,将24个欠薪企业列入“负面清单”,9个企业限制市场准入,促进解决欠薪1800余万元。

记者 刘蕾蕾 通讯员 刘义昂 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