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法庭”快调工伤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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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法庭”快调工伤死亡案

发布时间:2023-12-25 10:15:26

近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网格法庭”机制作用,成功调解一起工伤死亡赔偿纠纷,既让死者家属在最短时间内获得足额赔偿,又充分考虑到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实际,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劳资和谐稳定的局面。

今年7月,位于江都区武坚镇的某机械公司,工人樊某在工作时被钢丝刺伤腹部,经医治无效后死亡,经江都区人社局认定樊某属于工伤死亡,经核算共计需赔偿103万元。机械公司为一家小微企业,未为樊某投保工伤保险,且赔偿金额较大,双方对于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樊某家属在11月底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史文静在接手案件后发现,该企业地处的武坚镇“网格法庭”成员对企业较为熟悉了解,遂邀请“网格法庭”成员协同开展调解。庭务主任仲广兵、代办专员黄青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上门走访,了解企业现状。他们发挥人缘、地缘及乡贤优势,多次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企业尽全力赔偿死者家属的一致意见,但因公司规模较小,经营较为困难,当前仅可拿出50万余元赔偿款。而樊某家属一方坚持尽快拿到全额赔偿。

针对双方矛盾焦点,“网格法庭”庭长仇兆敏经过多方调研发现,该机械公司投保过一项商业保险或可用于此次工伤理赔。经主动与保险公司协调对接,此项工亡赔偿商业保险可赔付50万元。仇兆敏又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交流,成功引导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机械公司先行赔付樊某家属53万元,其余款项由机械公司获得商业保险理赔后再行给付。在“网格法庭”的督促下,机械公司迅速按协议约定给付了工亡家属53万元赔偿款。

该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10天左右时间,是江都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利用“网络法庭”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一个缩影。据悉,近年来,江都法院强化“网格法庭”体系建设,由各党支部点对点领办全区乡镇(街道)、行业协会“网格法庭”,党支部发挥总领作用,庭长(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支部党员干警挂包村(社区),吸纳人民调解员、联村律师、乡贤等资源,建立集线上线下调解指导、立案、诉讼、普法宣传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解纷便民服务点,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通过“抓前端、治未病”一体推进,“法庭+网格”双向互动,力求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及早化解,打造诉源治理“轻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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