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劳资纠纷协调联动机制 促群体欠薪快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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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劳资纠纷协调联动机制 促群体欠薪快速执结

发布时间:2024-03-11 10:17:59

典型案例二

运用劳资纠纷协调联动机制 促群体欠薪快速执结

【基本案情】

某家居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拖欠16名员工工资一百余万元,临近年底,16名工人于2023年11月陆续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该案涉及群体性欠薪纠纷,根据当年5月苏州相城法院与苏州市相城区人社局建立的劳资纠纷协调联动机制,劳动仲裁部门提前将该群体性欠薪纠纷告知苏州相城法院。

经研判,相城法院认为该案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较大,故提前介入,研判案情,对某家居公司的财产、债务等状况进行了摸排,发现该公司在相城区渭塘镇某村委会有到期债权可以执行,除此之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苏州相城法院遂协调属地政府迅速与该村委会对接,要求为上述案件预留了款项,并准备好相应款项以供后续执行。该村委会对此大力配合。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16名劳动者于12月13日申请强制执行,苏州相城法院及时告知该公司财产情况,稳控劳动者情绪。12月20日,16名劳动者的工资即得以全部支付,7日内案件即告执结。

【典型意义】

苏州相城法院从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角度出发,主动对接属地人社部门,双方通过签订《关于加强劳资纠纷协调联动的工作意见》,构建以信息共享、快速查控、及时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劳资纠纷协调联动机制,为劳动争议案件执行开辟“绿色通道”。本案运用上述机制,将欠薪高效全额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