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去年受理涉消费纠纷3.9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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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去年受理涉消费纠纷3.9万余件

同比下降13.3%

发布时间:2024-03-15 17:19:46

本报记者 徐嵋 摄


本报讯  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涉消费纠纷3.9万余件,较前年下降13.3%。这是记者3月15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的消息。

记者同时获悉,2023年,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维权投诉23.9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亿元,消保委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构建维权直通渠道,出台《关于消费纠纷先行和解激励机制的规定》。该规定对先行和解机制化解的消费纠纷,不计入企业累计投诉数据,且不参与公示,在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同时,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从去年的投诉量上看,和解激励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3月15日当日,省法院与省消保委共同发布十件2023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本批案例具有聚焦消费新领域、关注消费新模式、展现解纷新格局、展示公益诉讼新作为等特点。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规模日益扩大,对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也带来了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风险隐患。因预付式消费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营者通过变更名称、更换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方式拒绝履行义务甚至变相逃避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案例五徐某诉某健身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定健身房经营者在股东变更后要求老会员额外支付费用的做法构成违约,警示经营者应当树立契约精神,守法诚信经营。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聚焦食品安全问题同样引人关注。随着新消费的发展,一些新领域的行业乱象对消费者权益的影响愈发显现。例如随着医美行业的快速兴起,无证经营、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问题也逐渐显现,严重威胁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在一起假冒医美器械引发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南京铁路检察院建议省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省消保委高度重视,在相关刑事案件审结后迅速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将公益诉讼制度作用延伸进新领域,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伴随时代进步,消费者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不仅关注自身经济利益,对个人尊严等人格权益也越来越重视,司法审判对此应当积极回应。在叶某诉孙某等人格权纠纷案中,理发师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拍摄的剪发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公开,消费者认为上传视频的行为侵犯了其肖像权故诉至法院,法院依法支持消费者的诉求,判决理发师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彰显了《民法典》全面加强人格权保护的立法宗旨。(记者  万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