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做主播 既遭退学又被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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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兼职做主播 既遭退学又被索赔

发布时间:2024-04-08 11:48:42

图片来源:网络

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让直播行业成为年轻人新业态新就业的“宠儿”。受这股风潮的推动,扬州“00后”高职院校学生小王也投身其中。不料,到头来她迎来的是被学校退学,还面临高额的违约金索赔。

小王是扬州某高职校的学生。去年4月,她通过网络平台找兼职,误打误撞进入一家传媒公司,不过在这家的试播效果并不理想。随后,她被介绍到绿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化名)。上岗前,双方签了份合同,明确:小王每天需完成6小时直播,每月休息4天,此外,合同中还有一条50万元的违约条款。对此,小王表示,当时她曾向公司表明自己是学生,无法承担高额赔偿,同时,可能因为学业,无法正常完成直播,公司方面当时作出了口头承诺,你想不播你就可以不播,只要不跳槽,不自己私播就行。

入职后,小王直播的主要工作是跟网友互动、聊天,公司对她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她如何打赏。前4个月,她每月都能拿到五六千的工资,但很快直播跟学习发生了冲突。学校多次警告小王,要正常上课并修完学分。小王便向公司说明情况,表示要回学校上课。但公司没有同意,提出如果毁约需要赔偿违约金。由于公司态度强硬,小王只能硬着头皮继续直播,直至2023年8月,小王终于收到了学校的劝退通知书。

按照小王的说法,她因为兼职直播,被学校劝退,在这之后因为无心工作,直播也停了。由于没有按照公司要求复播,传媒公司最终将她告上了法庭,并索要高额违约金。而传媒公司的说法是,他们根本不知道小王是学生,也就不存在她所说的想播就播,只要不跳槽就行。公司负责人说,公司花钱对小王进行培训,就指望她能给公司带来收益,怎么可能花钱买个闲人?再说小王入职后一直吃住在公司,怎么可能是学生呢?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合同上的高额违约金是为了限制主播跳槽。考虑到小王的实际收入,他们向法院主张的违约赔偿在2.5万元左右,并没有狮子大开口。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作出判决:小王需支付违约金1.5万元,并承担诉讼、律师等费用。对此,小王表示,将上诉维权。业内人士表示,在快速兴起的直播行业,类似纠纷时有发生。由于小王的收入仅与平台打赏有关,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目前,各地法院受理此类纠纷时,倾向于主播与公司之间是平等的商事关系,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谨慎。此案也提醒在校大学生,应该理性看待主播行业,不要盲目跟风,如果对主播行业感兴趣,可以在课余时间尝试,但要注意控制好时间和精力,不要影响到学业,同时,也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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