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函两书”协同监督为职工权益“撑腰”

新媒体

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开抖音扫一扫
打开微博扫一扫
首页 内容详情

泰州:“一函两书”协同监督为职工权益“撑腰”

发布时间:2024-04-22 10:31:11

本报讯 (记者 徐军霞 通讯员 法平)日前,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联合下发意见,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一函两书”构建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工会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协作配合,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撑腰”。

根据《意见》,当工会认为用人单位可能出现违反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时可给予提示,人民检察院可协助工会开展相关沟通协商工作;必要时,工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法律监督职能,在重要时间节点就办案中发现的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重点问题,联合工会面向本地区、重点行业、企业发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进行法律风险提示或合规倡议,提醒、警示用人单位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推动企业依法合规健康发展。

当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经工会提示、协商无效的,工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提出改正意见。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的,工会向同级政府执法部门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工会同时将“两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并移送相关线索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支持劳动仲裁条件的,依法支持劳动者提起诉讼或申请劳动仲裁;符合行政检察监督条件的,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提起劳动者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会积极协助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取证,共同开展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据悉,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还将加大劳动法律监督力度,及时与工会会商,推动问题解决,必要时可以邀请工会参加检察听证、检察和解工作。在办理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时,及时将相关法律文书抄送同级地方总工会。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普遍性问题,可联合工会开展调查研究,通过类案监督促进综合治理。

此外,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工会还将定期联合开展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老年劳动者等重点群体的劳动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活动和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参与“商援调裁诉执”一体化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工会邀请同级人民检察院专家加入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团,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劳动者权益维护相关工作;建立劳动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加强运用“一函两书”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一函两书”数据库,定期联合发布“一函两书”工作典型案例。